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向证券公司指定的商业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