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众号
期货入门

投资你的大脑,不断学习,努力让自己成为金融战场上的特种兵

 


  •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期货市场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国家刑事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期货活动中的当事人如果有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且其行为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要依据《刑法》有关条款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新公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是新增加的一条,将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统一在此,在其他条文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中,没有规定依法刑事责任。这样,整个法律责任一章表述更加简洁、

    了解更多 >
  •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48号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0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七年七月四日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规范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期货从业人员资格(以下简称从业资格),从事期货经营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任用期货从业人员,以及期货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业务

    了解更多 >
  •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8)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及其关联人擅自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或者通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成为期货公司股东,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二条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接受未办理开户手续的单位或者个人委托进行期货交易,或者将客户的资金账号、交易编码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不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提供或者出具的报告、材

    了解更多 >
  •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7)

    第七十九条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期货公司应当自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定期向全体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或者监事报告相关交易情况,并定期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相关交易情况。  第八十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期货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  (一)变更名称、公司章程;  (二)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股权变更;  (三)作出终止业务等重大决议;  (四)任免董事、监事

    了解更多 >
  •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6)

    第六十一条客户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期货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客户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的,应当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确认。客户既未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确认,也未在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交易结算报告内容的确认。  客户有异议的,期货公司应当在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予以核实。  第六十二条期货公司应当制定并执行错单处理业务规则。  第六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客户资料档案,除依法接受调查和检查外,应当为客户保密。  第六十四条

    了解更多 >
  •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5)

    首席风险官发现涉嫌占用、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可能发生风险的,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董事会报告。  期货公司拟解聘首席风险官的,应当有正当理由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更换。  第四十四条期货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之间不得存在近亲属关系。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四十五条期货公司应当合理设置业务部门及其职能,建立交易、结算、风险管理、财务等岗位责任制度,对关键岗位及业务实施重点控制,确保前、中、

    了解更多 >
  •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4)

    第二十七条期货公司营业部终止的,应当先行妥善处理该营业部客户的保证金和其他资产,结清期货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  期货公司应当向营业部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终止营业部申请书;  (二)拟终止营业部的决议文件;  (三)关于处理客户的保证金和其他资产、结清期货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八条期货公司因遭遇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申请停业的,应当妥善处理客户的保证金和其他资产,清退或转移客户。  期货公司恢复营业的,

    了解更多 >
  •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3)

    第十八条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期货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变更注册资本申请书;  (二)股东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决议文件;  (三)股东变更出资的合同,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  (四)变更注册资本的详细方案;  (五)模拟计算的变更注册资本后的资产负债表、风险监管报表;  (六)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材料;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期货公司变更股权或者注册资本,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了解更多 >
  •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

    (八)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行政、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九)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期货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比例超过50%,对出现上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负责人已不在公司任职,且已整改完成并经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合格的,可不受此限制;  (十)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十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

    了解更多 >
  •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43号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3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0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七年四月九日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的经营活动,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

    了解更多 >